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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戴雅真台北4日電)前行政院長謝長廷今天表示,緋聞錄音帶一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他獲賠,雖然慢了一點,但是還他公道。 謝長廷參選總統時,遭前高雄市議員陳春生和前高市府參事林宏明指當年吳敦義緋聞錄音帶是他主導交付,謝長廷提告求償。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決謝長廷獲賠新台幣230萬元。 謝長廷下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他一直背負著別人說他「奧步」,製造、提供假錄音來贏得選舉。大家都說正義一定會到,有時候會遲到,慢了一點,但也是還他公道。這起案件刑事部分(被告)已判決有罪確定,這是當然的結果。 他說,事件當時都是在他選市長、總統前爆出來,他不容易解釋清楚,且社會變化很快,每天都有新的事情,等到他要去解釋,大家都說過去了,已經舊聞了,沒能夠好好澄清。 謝長廷表示,「如果我不是自己讀法律,而且很堅持,我看大部分人都是放棄。」他自己下鄉訪問、蒐集證據,慢慢累積起來,找到根源,「其實很多很複雜的東西,可以拍成電影,我相信不是每個人都有辦法。」 有關民主進步黨籍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宣布退選台北市第三選區立法委員,謝長廷表示尊重梁文傑的個人決定,但前一階段是初選,由人民決定,現階段是徵召,由黨決定。 他表示,他在選對會上說過,如果實力差不多,民調只差3%到5%,應該是非現任議員優先,這部分應該有共識。但若都沒有人要選,或是只有特定人選會贏,就是另一種價值了。1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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